律师函
致: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
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受世达工具(上海)有限公司(以下称 “世达工具”)委托,指派本律师针对贵司在iten.jd.com网站(以下称“贵司网站”)中刊载伪造的关于世达工具指定贵司为网络经销商的《授权证书》等事宜,函告如下:
世达工具在中国销售和推广知名的“世达SATA”牌产品,并在8类、12类等商品上注册了“”系列商标。 “世达SATA”产品凭借出色的质量和“终身保用”的服务理念,赢得了中国消费者的广泛赞誉。
近日,世达工具发现贵司网站的“家装建材-五金工具-工具箱/包/车”项下正在销售“世达SATA”产品,且产品销售页面发布了一份表现为世达工具(上海)有限公司向贵司出具的《授权证书》,内容为“兹授权京东为世达品牌的指定网络经销商,销售世达品牌下的全系列产品及提供售后服务,授权日期为2015年1月1日。”但是,世达工具与贵司并无合作关系,更从未向贵司出具过该份《授权证书》,显然该证书及其上所示公章系伪造。
贵司作为一家国内最大的网购专业平台,所发布的信息关乎商家及消费者利益,理当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担负审查义务。世达工具与贵司并无接洽,而贵司不加判断,擅自发布伪造的文件信息,严重扰乱了世达工具正常的经营秩序,对世达工具的声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。
鉴于上述情况,现向贵司催告如下:
1、收到本函件之日起五日内,须在贵司网站、新浪网、腾讯网、网易网、搜狐网发表澄清声明,并公开道歉,刊载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,以消除对世达工具所产生的不良影响;
2、承诺今后应尽到监管责任,不得在未经世达工具核实、认可的情况下发布不实信息。
如贵司逾期未完成上述催告事项,世达工具将追究贵司扰乱其正常经营行为的相应法律责任,包括提起诉讼。
特此函告
联系方式如下:
联系人:明星楠、王艳
联系电话:010 68921000-311、352
传真:010 6894 8030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颐园写字楼
邮编100873
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
2015年7月31日
附:
1、(2015)京海诚内民证字第08318号
2、第1610017号 “”商标注册证复印件;
3、第2008378号 “”商标注册证复印件;